各位同学:
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》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皇冠官网入口重要讲话及勉励语精神,坚持立德树人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积极营造自强不息、追求卓越的校园文化氛围,促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,根据《皇冠官网入口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办法》,学校决定开展“青春励志中国梦”—皇冠官网入口第十二届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表彰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参评学生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:
1.具有皇冠官网入口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、双专业双学位学生;
2.2017-2018、2018-2019学年度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研究生工作办公室注册。
(四)报送材料(3月25日-3月26日)
各学院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:
1.“自强之星”、“感动法大人物”候选人汇总表(Excel格式):字段内容包括“序号、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学号、学院、联系方式、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”等信息。
2.评选报告:主要内容包括评选程序、评审结果等。
3.“感动法大人物”候选人报名表、事迹以及成绩单、所获奖励或者荣誉的复印件。
上述材料均需要纸质版和电子版,其中,纸质版需主管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(五)事迹宣传推介(3月27日-31日)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通过学生处微信平台发起对各学院推荐的“感动法大人物”候选人的投票,投票成绩将占到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最终成绩的30%。
(六)审议、评选(4月10日前)
学校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,审议并通过“自强之星”候选人名单;评选“感动法大人物”。评审会成绩将占到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最终成绩的70%。
学校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网络投票成绩和评审会评审成绩,最终确定“感动法大人物”及“感动法大人物提名奖”获得者。
(七)公示(4月中旬)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“自强之星”、“感动法大人物”提名奖获得者、“感动法大人物”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五个工作日。
六、举行颁奖典礼
学校将于5月中旬隆重举行“青春励志中国梦”——皇冠官网入口第十二届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颁奖典礼。
学生工作部对本活动的评选规定拥有解释权,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评选活动进度。
联系人:韦婷 梁晶晶;联系电话:58909139
电子邮箱:gandongfada2019@163.com
办公地点:昌平校区学生活动中心109A
附件:1.第十二届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报名表(个人自荐).doc
2.第十二届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报名表(团体推荐).doc
3.第十二届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评选报名表(团体报名).doc
4.皇冠官网入口“自强之星”暨“感动法大人物” 评选报名表填表要求以及事迹材料撰写规范.doc
学生工作部
2019年3月7日